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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年九十九歲----

分享人: 阿榮
分享日期: 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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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說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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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讀經進度看到創世紀17章,有以下經文: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世紀17章1-8節)
另外有一個感動,要去對照馬太福音第1章的家譜:
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後裔,子孫:原文作兒子;下同)耶穌基督的家譜: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對於以上新、舊約二段經文,有一點感想想分享:
到底何謂「蒙神(聖靈)引導的人」,或者什麼叫做「神合用的器皿」又或者什麼叫做「神的應許成就」,甚至何謂「多結果子」。亞伯蘭75歲時才蒙神呼召離開哈蘭」,99歲時領受上述經文的應許,100歲生以撒(創21.5),一生年日是175歲(創25.7)。死時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創25.9)。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創25.11)。

我想沒有人會質疑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一生是否蒙神(聖靈)引導、是否為神合用的器皿、是否多結果子-----甚至連我們自己都是以屬亞伯拉罕屬靈後裔自許。但從馬太福音第1章的家譜來看,從亞伯拉罕直到主耶穌為止共42代(14代×3),42代中亞伯拉罕親自所見的後裔只到第3代雅各(孫子雅各兄弟15歲時、亞伯拉罕175歲去世)。也因此我們可以說,神對亞伯拉罕多國之父和對其後裔的所有應許,都是在幾十、幾百、幾千年以後才陸續成就的。因此藉著亞伯拉罕的一生,我到底可以用什麼眼光來看待「神的應許和帶領」呢,是現今可見的事工狀況嗎、是現今兒女成就嗎、是現今自己的屬靈恩賜嗎、是現今可見的影響力嗎,是現今的身體健康嗎、還是現今與世界的價值觀無異的成就呢。我不會阿Q的認為這些都不重要,因為那都是現有生活所需,甚至是神對我們現有生活的供應和祝福,但我一直覺得有一股力量正在拉扯基督徒的價值觀,它在告訴我們「尋求和等待今生肉眼無法見到的應許是不可思議的,因為這是虛謊的,是與祝福的神心意不符的,基督徒只要求告就蒙應允,貧窮、缺乏是自己屬靈怠惰、是不相信、是奴僕心態-----」。

這些人把聖經的教導斷章取義,把聖經清楚記載前人如何跟隨神、如何尋求神心意所經歷的斑斑苦難和困惑卻更經歷奇妙帶領和對於後代無窮祝福的真相故意忽略,鼓勵基督徒不把神的心意當旨意,倒把自己心意當異像----似乎全能神反而需要人成就祂的一切榮耀。殊不知人無法增添神的榮耀,是神揀選人參與祂的計畫,容許人分享屬祂的榮耀。人既是參與卻又常不問神的心意,憑著自己喜歡勇於冒進,一切後果----卻又強迫神中獎。

昨天才看『暴君焚城錄』,過程中一直在問自己:面對獅子口、面對柴火焚燒、面對釘十字架的酷刑、親眼面對敵人刀劍架在親人脖子上的威脅---我自己「守得住嗎?!」。但許多先人守住了,福音和基督教會傳承下來了。這些都是過去的故事嗎?只有守舊的基督徒才需要對這些事蹟淚眼汪汪嗎?你也可以發現許多號稱「對人有負擔」的人,其實他們更在乎的是「對人仰望他有負擔」、尋求領袖位置卻不將人引到「主面前」來。各位弟兄姐妹,引誘人離開真理,這僅僅只是魔鬼的詭計嗎!對於自己當個迷糊百姓處處被引誘不需要負責嗎!

今天神光照我們讓我們認清自己的軟弱和不足,是要顯明真相、讓我們更多謙卑下來,更多去尋求神、依靠神,但神的這些心意卻被一些自以為是的人以「棄絕來自撒旦的謊言」抹滅了。如果基督徒真是把自己看大了,然後把神看小了、看偏了、看短了---魔鬼何需出手呢,人心的慾望和敗壞自然會引人走向滅亡。

麗惠姐講的不錯,我們這一生能為後代存留的是:自己信仰的典範。這其實是一個真基督徒生命很大的自我期許。亞伯拉罕信仰的典範是什麼,我們可以踩在亞伯拉罕這樣一位信仰巨人的肩膀上看到什麼。他「75歲離開哈蘭」---因著神的呼召(創12.1)。「築祭壇」---因著神的顯現(創12.7)。「飢荒擅自下埃及」---靠神救回老婆。「謙讓羅得選地」---神顯現應許地土和後裔。「四王五王戰役救回羅得,拒絕所多瑪王贈予財物」---神因此顯現應許成為他的盾牌並且應許帶領他的後裔回迦南地。奉神旨意「立割禮」。「為所多瑪、蛾摩拉代求」。「亞比米勒事件」---第2次靠神救回老婆。「獻以撒」---受神試驗。

亞伯拉罕一生其實沒有真正為自己的未來擬訂任何計畫,他只是很順服的依照神的要求前進每一個腳步,然後憑著自己謙讓和愛心做正確的判斷。其生命中有順服、有信心、有勇氣、有憐憫,但同時也有軟弱、懷疑、懼怕和說謊。從亞伯拉罕的典範中我得著釋放,深知我現今活著如何看待自己或者別人期待我扮演什麼角色,都不是我人生的重點,唯有自己順服神、仰望神,憑著所領受的去珍惜和經營那些神現在和未來擺放在我周圍的一切人、事、物,這才是人生目的,至於結果---那是屬神的,「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6-18)。就如同亞伯拉罕一生固然是在不完全明白的狀況下憑信心前行,但我相信脫離肉體與神同在的他,應該已經完全明白幾千年前神對他所做的一切應許的全貌,我相信你我都應該有這樣的確信,不要因著自己祈求的眼尚不能見而灰心,更不要被眼所見的迷惑,求神賜我們屬靈的眼光,可以憑著對神的信心去顧念可以存續到永恆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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