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一 個 美 麗 島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主張人類擁有尊嚴,應享有相同權利和受平等對待,這是建造自由、正義與和平社會的基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屬於兄弟姊妹的情誼,不是主人奴隸關係,所以禁止奴隸制度。
1979年12月10日,一群熱愛台灣的人民,在戒嚴的氣氛下,勇敢地走上高雄的街頭,高舉「民主與自由」的訴求。雖然遭當政者的極力打壓,但在上帝的眷顧下,最後開出美麗的花朵──戒嚴的解除、報禁和黨禁的解除,台灣社會向著自由、民主和人權的社會大步邁進。
回顧這段歷史,我們發現人類文明發展共同的軌跡,向著上帝創造的本質和目的前進。早在數千年前,上帝就向人類啟示這樣的真理。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上帝親自賦予人類價值和尊嚴。人受造的同時也從上帝領受神聖使命,要負責管理大地的重責大任。所以,人類是僕人,上帝才是主人。人類當成為上帝忠實的管家,照著上帝的心意,努力工作、看守大地。但從人類歷史,我們看見人常常濫用上帝所賦予的權力,欺壓異己,扭曲人的價值,剝削大自然的其他受造物,使上帝所造的伊甸樂園變成「失樂園」。
在這回顧與展望的時候,希望我們更珍惜我們現今所擁有的,好好負起管家的責任,與上帝同工,讓我們的社會能向著美麗新世界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