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
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在總督腓力斯面前受審時,有人控告他是一個危險人物,在猶太人當中製造亂事,又是拿撒勒教派的一個頭目,甚至褻瀆聖殿。保羅堅定地為自己提出辯護,最後他說:「我常常勉勵自己,在上帝和人面前,常保持著清白的良心(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24章16節)
保羅也勉勵提摩太,「要持守信仰和清白的良知」(提摩太前書1章19節),避免因自己的隨心所欲,卻讓自己在信仰觸了礁。所以,如果一個人的心與行為都是正直無可指責的,那麼,即使個人的聲譽無故遭受批評,也能無愧於心,對得起所信的基督。所以,清白的、無虧的良心,可以說是一種「問心無愧」的自我反省,讓洗禮的屬靈意義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