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歷神:2012/0403
欺騙與慾望 (創27:18-29)
雅各是個詭詐又細心的人,他不但能說謊而且能鎮定而隨機應變,他所說的比他母親教他的更多還更好;雅各從頭開始就知道自己是同謀,他被問三次時,都欺騙他的父親,每次的謊言也越來越強而有力,每次用更少的字回答,但聽起來卻更有說服力;在他的欺騙中最可恥的是借用 神的名說謊,用 神的安排作為謊言的根據。這「屬靈」而詭詐的謊言也是妄稱 神的名來褻瀆 神,謊言的罪真是可怕,它使人不怕人更不怕 神。雅各討好自己的母親,他妄稱 神的名,又假借兄弟的名字、身分、外表,因而得到祝福。
表面上看起來以撒好像是被雅各欺騙,從經文看來他應該是被自己的偏愛及肉體的慾望(貪吃美味)所欺騙,使他寧願違反當時公開祝福所有兒子的習俗;只因他已經想吃兒子的野味,被肉體的喜好所控制,以至於他雖用了五種感官包括:觸覺、聽覺、視覺、味覺和嗅覺,仍然無法使他分辨出是大兒子或小兒子,所以他就被雅各騙到祝福;肉體的情慾使我們無法分辨屬靈的事,感覺也變為不靈敏致使判斷也是錯誤。
以撒使用了身體的五種感官去作判斷,卻忘了一個更重要的感覺器官,就是心靈。當肉體的感官上發生了矛盾時,我們應該把我們的心靈,定睛在 神的身上,讓我們的靈與 神的靈相連,用 神的眼光看事情,那樣我們的判斷才會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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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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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把我們的心靈,定睛在 神的身上,讓我們的靈與 神的靈相連,用 神的眼光看事情,那樣我們的判斷才會是對的
發言日期:201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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