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活經歷神
近來,我開始在操練如何透過生活的細節去經歷神,更多的經歷神.
我拿了本小本子,紀錄下每次感動,感謝的事情.
前陣子把創世紀看完後,昨天看到了又圓又亮的月亮高掛在天上,
讓我想起了創世紀一章14~18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
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
到如今,上帝賜下的,訂定的宇宙法則都還存在,
我們每天看到的太陽月亮星星,
就是上帝在造人之前所作的美妙工作之一,
到如今...一直都還在!!! 這是多麼神奇的事情呀~
看著月亮,吹著徐風,感覺上帝與我好近好近~
似乎就是把我懷抱在手上一般~
已經不用去辯論宗教的差異了~
我們生活中已經有太多太多的例子可以見證神的大能與存在了~
還需要多說嗎?
打開心房~ 細細的感受和體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