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總是有條件的。
人性的愛,大致上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有條件的愛,例如對方是否英俊、是否高大威猛,玉樹臨風,博學多才,職業專上,家財萬貫。女孩子的是否秀麗可人,談吐溫文,大方得體,入得廚房,出得廳堂,長老有序,但最重要的,對自己是否用情專一,寵愛有家,說實話,有這樣的要求,也不為過。但試想想,當對方有朝一日,家度中落,男的事業無成,屈屈不得志,女的秀麗,大不如前,由以往的 “趙飛燕” 變了“楊貴妃” 、對老人家沒有半點耐性,在家中對夫 “日哦夜哦” ,平時不理衣裝,更不打扮,天天在夫君面前做 “怨婦” ,當 “條件” 一變,愛對方的心亦不可以同日而語。
第二類的愛是倫理的愛,如父母親對兒女的愛,祖父母對孫兒的愛,兄弟姊妹的愛等等,這一類愛是沒有條件的,但是這種愛也有一條倫理的加鎖,因對方是我的至親,所以我要去做,要去愛,是理所當言的,不幸遇到反判的兒女時,做父母的有時也感到很迷惘,無奈,有時還會怪自己是否有錯愛對方。
第三類是將愛寄托在情與慾的感覺上,這種愛在心理上是愛得真實,但實際上是很短暫,不幸地現今社會,很多所謂男男女女的愛就是建築於這種感覺上 - 不求天長地久,只盼望曾經擁有!這種愛,大多是出於自我和自私的。
愛、總是有條件的。聖經中記載,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種愛是沒有任何條件,沒有倫理的加鎖,更沒有情慾的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