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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中性騷擾防制講座 剖析界線與權力課題

(2025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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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邱國榮台北報導】七星中會性別公義部於5月24日下午,在古亭教會舉辦「教會性騷事件怎麼辦?」講座,邀請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主講,分享性騷擾案件的處理觀念,並提醒教會應具備性別敏感度。她指出,性騷擾的核心不僅是性意味的行為,更在於「權力的運用與界線的破壞」。

陳玉楨說明,性騷擾的三大認定要件,包括:被害人的主觀感受;行為是否具有性意味或涉及性別議題,客觀上是否不合理、具嚴重性或普遍性;事件發生的背景與環境、雙方關係、對事件的認知及行為人的言詞與證據也是判斷依據。她提到,性騷擾常透過言語或行為試探界線,例如「你怎麼這麼敏感?」或「你穿這樣是給誰看?」等話語,均隱含權力控制與界線侵犯的意圖。

「性騷擾其實是一種宣示主權。」陳玉楨強調,許多加害者動機並非愛慕,而是藉由騷擾行為掌控情境或試探對方底線。她說明,這類權力展現常見於教會、學校或職場,並與年齡、性別、職位、族群及語言能力等社會結構因素相互影響。即便雙方曾有親密關係,若一方明確拒絕後,對方仍持續帶有性意味的騷擾行為,依然構成性騷擾。

談及教會應如何處理性騷擾案件,陳玉楨提醒,教會作為公共場所,一旦發生性騷擾事件,即需依《性騷擾防治法》,或視情況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做法》等「性別三法」進行通報與調查。她也分析,教會的特殊結構可能導致申訴過程更為不易,因此必須建立清晰的通報機制,並使權責人員了解其法律責任。

針對社會上「被害人為何不反抗?」的常見疑問,陳玉楨解釋,人們在面對突發事件時,可能會出現「凍結反應」,如愣住、逃避或試圖討好,這些均屬自然的自我保護行為,不應被誤解為默許或縱容。

星中性別公義部部員、大直教會教育牧師吳昭誼則在與談時強調,教會作為信仰群體,應更敏銳地正視性騷擾議題,並建立明確的預防與處理機制。吳昭誼指出,教會中擔任牧師、長老、輔導等職位者,常與會友關係密切,若彼此界線模糊,容易引發誤會或造成傷害。

吳昭誼建議,牧養協談應避免在密閉空間進行,牧者也需意識到「關心的界線」,尊重會友隱私。一旦發生性騷擾事件,教會應立即保護受害者、暫停加害者的服事,同時嚴守保密原則,並尊重受害者決定是否報案或尋求輔導的意願。她也提醒,在陪伴受害者時,應避免使用「愛」、「饒恕」等信仰詞彙對其造成二次壓迫,而應秉持同理、傾聽、不批判的原則,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吳昭誼最後呼籲,教會應致力協助受害者重建對他人及對教會的信任。

星中性別公義部部長、古亭教會牧師許雅婷表示,教會在處理性騷擾事件時,應展現比社會法律更高的敏感度,並主動啟動牧養關懷與保密機制。她介紹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指出即使沒有正式申訴,教會也應依據該辦法第7條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此外,教會應依照第8條規定處理口頭與書面申訴,以展現制度化的回應。

針對誣告情況,許雅婷說明,該辦法第20條亦有相應規定,教會將視情節輕重處理,以確保制度公平。她同時提醒,法律主要處理行為本身,但教會更需關注人際關係的修復與信任的重建。最後,許雅婷呼籲牧者應檢視教會內部的制度與文化,致力建立一個安全、尊重且充滿關懷的屬靈環境。

 
本文 (及相關圖片) 由台灣教會公報新聞網授權提供。您可以在此加入教會公報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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