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在某基督教機構工作的女信徒,被男同工性騷擾,事後機構為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小組,結果以被投訴人「不懂男女界線問題」作結,女事主反被上司指「破壞公司氣氛」,要求哄回男同工,遭受二次傷害。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執行幹事曹曉彤提醒,「愛和寬恕」的教導或成受害人枷鎖,認為教會首要承認問題存在。
約6年前,J小姐(化名)遭機構的男同工言語性騷擾,又不時被投以猥瑣目光,對方又作出狀似不經意的身體接觸。持續個多月後,她向任職機構舉報。機構其後成立了獨立調查小組,卻得到令她失望的結果。雖然男同工道歉,卻表示:「我真係唔知我幾時做過呢啲嘢,我唔知原來傷害咗你。」而上司以事件「破壞公司氣氛」為由,要求J小姐在男同工生日當天購買蛋糕哄他開心。
事件令她對基督信仰感到質疑,因機構標榜「基督的愛」,但過程中她卻感受不到愛與包容,甚至質疑信仰所說的公義在哪裡。及後,因男同工持續的性騷擾行為,J小姐選擇離職。後來,她更加入風雨蘭轄下的「SH.E性騷擾倡議小組」,盼望用自身經歷鼓勵其他受害人勇敢發聲,「只要你願意嘗試說出來,許多人都願意陪你走這段路、支援你。」
曹曉彤認為,教會有關「愛和寬恕」的教導本意是好,但卻可能成為受害者的枷鎖,如「神要求我要原諒佢」、「神會審判」:「受害人會想:究竟她相信的主,是否這樣理解事件?抑或是人以信仰論述,達成他們想達到的結果?」要減少職場性騷擾事件,曹曉彤認為教會首要承認性暴力問題的存在,並要意識到認真處理性暴力問題的重要性。而機構亦須制訂防治性騷擾政策,並擺放在「當眼處」,列明在公司網站和員工手冊上,讓員工可以隨時隨地翻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