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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撒


2013/12/05詞彙
每日一詞活動於2015年關閉網友新增。大家還是可以在此觀看由網友票選,每個詞彙最佳的三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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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 的解釋 : (7) 古羅馬凱撒大帝不僅是羅馬的英雄,也可說是當時指揮世界的人。布魯特斯是名學者,也是一名武將,他深得凱撒的信任,為人光明正大,所以也得到羅馬市民的敬仰,但他卻參加了暗殺凱撒的陰謀,刺死凱撒。布魯特斯後來雖敗在安東尼手下,但他對於自己維護羅馬共和體制的行為終生不悔。


刊登時間: 2012/12/05

 
c.c.ocean 的解釋 : (7)

凱撒(Caesar),源自於拉丁語的 Casar,是帝國領導者的頭銜之一。

太22:15 - 21 節 耶穌說過這句名言:「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耶穌手中錢幣上的「皇上」頭像是當時執政的羅馬帝國第二任皇帝──提比略•克勞狄烏斯•尼祿(Tiberius Claudius Nero Germanicus)。

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意思是:既然你們接納和使用凱撒的貨幣,你們也必須承認凱撒有權徵收課稅。但是,耶穌繼續說:「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意思是猶太人也好,基督徒也好,他們既然享受國家所給予的種種權利,就要遵守世俗的國家的法律,做個好公民,在國家的事業上奉獻出一份力量。但有一個領域是在世上國家的權勢之外,是完全屬於上帝的。在屬靈的上帝的國度,他們就要敬畏上帝,做個忠心的好管家,在一切事上為榮耀上帝而行。

耶穌的回答向這些心懷不軌的人,表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不要用任何政治的理由,來論你的信仰、使你拒絕交稅。身為一個國民,交稅是你的義務;同樣地,身為一個上帝的子民,必須誠誠實實來敬拜上帝,在生活上處處榮耀上帝!



刊登時間: 2012/12/05

 
cangel 的解釋 : (6)

聖經只有一處記載耶穌曾提到凱撒,當時耶穌正申明以下原則:“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上帝之物要還給上帝。”(太22:17-21;可12:14-17;路20:22-25)耶穌説出這條原則,是要回答猶太人應否繳納“人頭税”給羅馬政府這個問題。

由此可見,這條原則關乎一項既定法律或某個慣常做法,不論是提問還是回答,顯然都不是單單針對當時執政的提比略。(參看太17:25)“凱撒”一詞指政府或國家,由正式委任的官員所代表,保羅稱之為“在上當權的”,彼得則稱之為“君王”和“總督”。(羅13:1-7;多3:1;彼前2:13-17;見在上當權的)

世俗政府為人民服務,並且為此徵税,“凱撒之物”就是人民應該給予政府的税款。

參考: http://wol.jw.org/zh-Hant/wol/d/r24/lp-ch/1200000852
刊登時間: 201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