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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民數記 (現代中文譯本)

第 19 章

01 上主命令摩西和亞倫, 02 吩咐以色列人遵守下列條例。要帶來一頭沒有殘缺,沒有耕作過的紅母牛, 03 交給祭司以利亞撒,然後把紅母牛牽到營外,在他面前宰了。 04 以利亞撒必須用手指蘸這牛的血,向聖幕的方向撒七次。 05 整頭母牛,包括皮,肉,血,腸,都要在祭司面前燒掉。 06 然後,祭司要拿一塊香柏木,一根牛膝草,和一條朱紅色線丟進火裡。 07 事後,他要洗滌衣服,用水洗身,才可以進營地;可是一直到傍晚,他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 08 燒母牛的人也必須要洗滌衣服,用水洗身;同樣的,一直到傍晚,他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 09 然後一個在禮儀上潔淨的人要收取這母牛的灰,放在營外一個潔淨的地方。這灰要保存在那裡,為以色列會眾作潔淨污水之用。執行這禮儀的目的在除罪。 10 收灰的人必須洗滌衣服,一直到傍晚,他都是不潔淨的。這條例將成為以色列人和住在他們當中的外僑永遠的規例。 11 接觸到屍體的人在禮儀上就七天不潔淨。 12 他必須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用除污水潔淨自己。這樣,他就潔淨了。如果他不在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自己,他就是不潔淨的。 13 接觸到屍體而不潔淨自己的人是不潔淨的,因為除污水沒有灑在他的身上。他玷污了上主的聖幕,必須從上帝的子民中開除。 14 有人死在帳棚裡,當時在帳棚裡的人和走進帳棚的人就七天不潔淨。 15 帳棚裡那些沒有蓋子的容器和鍋子也不潔淨。 16 有人在戶外接觸到被殺或自然死去的人,或接觸到死人的骨頭或墳墓,他就七天不潔淨。 17 你們要拿紅母牛的灰,就是燒好作除罪用的,放在鍋裡,加上清水,為他們除去污穢。 18 首先,要由一個潔淨的人拿一根牛膝草蘸在水裡,灑在帳棚和帳棚裡的一切東西和人身上。其次,潔淨的人要灑水在那接觸到死人骨頭,屍體,或墳墓的人身上。 19 在第三天和第七天,那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他要潔淨那人;那人要洗滌衣服,用水洗身,做完以後,等太陽下山,他就潔淨了。 20 有人在禮儀上不潔淨而沒有潔淨自己,他仍然是不潔淨的,因為除污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玷污了上主的聖幕,必須從上帝的子民中開除。 21 你們要世世代代遵守這條例。那灑水除污穢的人也要洗滌衣服;凡碰到了那水的人一直到傍晚都不潔淨。 22 不潔淨的人所摸到的東西也都是不潔淨的;碰到這些東西的人,一直到傍晚都不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