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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哥林多前書 (簡明聖經)

第 4 章

01 所以人們應該把我們看成基督的僕人,也是受他指派來當上帝奧祕之事的管家。 02 管家必須向主人證明自己的忠心。[因此,我只要對基督證明我對他忠心就可以了。 03 至於]你們或世人以為我怎樣,我都不在乎。事實上,我連自己都不論斷自己。 04 我自己雖然問心無愧,但那也不能證明我就是忠心的。我是否忠心,只有主才能決定。 05 所以,某人是否忠心,你們不要在主再來之前,妄下結論。他再來的時候,會揭發每人內心的祕密和動機。那時,上帝將會賜給每人應得的稱讚。 06 弟兄們,為了你們的益處,我用自己和亞波羅為例子,向你們說明上面的那些道理,讓你們在觀察教會領導人或其他信徒的時候,可以向我們學習一個原則,就是「不要逾越聖經所寫的。」[也就是不要離開聖經所教導的。]這樣,你們對待那些人,就不會吹捧這個,貶低那個。 07 是誰使你們和別人不同的呢?[也就是說,是誰使你們比別人優秀的呢?]你們有的,哪一樣不是上帝賜給你們的呢?如果是上帝賜給你們的,那麼你們為甚麼誇耀,好像不是上帝賜給的呢? 08 你們以為自己已經擁有所需要的一切,已經很富足;沒有我們的幫助,就已經做王了。我倒希望你們已經真的做王了;那樣,我們也可以和你們一起做王。[也就是可以和你們一起享受尊貴。] 09 因為有時候我覺得,上帝好像把我們這些使徒當做被定了死罪的囚犯,叫我們狼狽地跟在專門比武、強壯有力的鬥士後面,進入鬥技場,任由他們凌辱、折磨、殺戮,讓全世界-也就是世人和天使-觀看。 10 我們為了基督的緣故,被人看成傻瓜,你們卻靠著基督成了人家認為聰明的人;我們被人看成弱者,你們卻成了人家認為堅強的人;你們受人敬重,我們卻受人輕視。 11 直到現在,我們都是又飢又渴,衣不蔽體;又挨打,又無家可歸。 12 我們靠自己的雙手勞苦工作;被人詛咒,就祝福對方;被人迫害,就忍受; 13 被人誹謗,就和氣地回應。直到現在,我們還被人看成世上的渣滓、人間的廢物。 14 我寫這封信,不是要使你們覺得羞愧,而是要勸告你們,就像勸告我自己親愛的孩子一樣。 15 你們在基督的信仰上有很多老師,然而只有一個父親。我向你們傳講基督的福音,因為基督的關係,成了你們在基督信仰上的父親, 16 所以我要你們學習我的榜樣。 17 為了這個緣故,我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我愛他如自己的兒子;他信基督,對主非常忠心,會提醒你們我這個基督徒做事、為人的方式-也就是我在各地的教會所教導的做事、為人的方式。 18 你們有些人以為我不會到你們那裡去,就驕傲自大。 19 但主如果允許,我很快就會到你們那裡去。那時我不但要看看這些人怎樣吹噓,也要看看他們有甚麼得自聖靈的力量。 20 因為從基督得到新生命的人,活在上帝的國度裡,不是靠說話,而是靠那得自聖靈的力量。 21 我來的時候,可以斥責、懲罰你們,也可以慈愛地、溫和地對待你們。你們喜歡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