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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提摩太前書 (當代譯本)

第 3 章

01 「人若渴望做教會的監督,他是在愛慕尊貴的工作。」這句話千真萬確。 02 作監督的人必須無可指責,只有一位妻子,為人節制自律、通情達理、受人尊敬、樂於接待客旅、善於教導, 03 不酗酒、不好鬥、要溫和、不爭吵、不貪財, 04 善於管理自己的家,受兒女的敬重和孝順。 05 一個人要是不懂得管理自己的家,又怎能照顧上帝的教會呢? 06 初信主的人不可作監督,免得他自高自大,遭受魔鬼所受的懲罰。 07 作監督的在教會以外也必須有好名聲,以免被人指責,陷入魔鬼的圈套。 08 同樣,做執事的也要品行端正,說話誠實,不好酒,不貪財, 09 要存著清潔的良心持守奧妙的真道。 10 他們要先接受考驗,倘若無可指責,就可以立他們為執事。 11 執事的妻子也要品行端正,不搬弄是非,為人節制,做事忠心。 12 執事只能有一位妻子,他要管好自己的兒女和自己的家。 13 盡忠職守的執事能得到好聲譽,也會對基督耶穌有堅定的信心。 14 我希望能儘快去你那裡,但還是寫信告訴你這些事。 15 這樣,如果我行期延誤,你也可以知道在上帝的家中該怎麼做。這家是永活上帝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16 毫無疑問,我們偉大的信仰奧妙無比: 祂以肉身顯現, 被聖靈證明為義, 被天使看見, 被傳揚到列邦, 被世人信奉, 被接到天上的榮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