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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以西結書 (現代中文譯本)

第 44 章

01 那人領我回到聖殿外院的東門。這門關閉著。 02 上主告訴我:「這門必須永遠關閉,不准打開。任何人都不准用這門,因為我─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已經從這門進去。這門要永遠關閉。 03 至於在位的君王,他可以到這裡來,在我面前吃聖餅。他必須由外院的門廊出入。」 04 接著,那人領我走過北門,來到聖殿前面。我一看,看見上主的榮耀充滿著他的聖殿;我就俯伏在地上。 05 上主對我說:「必朽的人哪,要留意你所看見,所聽到的一切。我要把這聖殿的規則條例告訴你。你要注意哪種人可以進入聖殿,哪種人不可進入聖殿。 06 「你要告訴那些悖逆的以色列人,我─至高的上主不再容忍他們所做一切可惡的事。 07 他們在向我獻祭牲的血和脂肪時,竟讓那些沒有接受割禮,不服從我的外族人進入聖殿,因而玷污了我的聖殿。我的子民做了這一切可惡的事,背棄了我的約。 08 他們自己不在我的聖殿執行神聖的禮儀,反而叫外族人負責。 09 「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沒有接受割禮,不服從我的異族人,不准進入我的聖殿,連住在以色列人當中的外族人也不准進入。」 10 上主對我說:「有些利未支族的人隨從其他以色列人離棄我去拜偶像,我要懲罰他們。 11 他們可以在我的聖殿看門,在聖殿工作。他們可以替人民宰殺燒化祭和其他祭牲,輪班為人民服務。 12 但是,他們曾經替以色列人主持拜偶像的事,使人民犯罪,所以,我─至高的上主發誓,他們一定要受懲罰。 13 他們不准當祭司事奉我,也不准接近我的聖物或進入至聖所。這就是他們做了那些可惡的事所該受的懲罰。 14 我要指派他們在聖殿裡當雜役。」 15 至高的上主說:「當其他以色列人離棄我的時候,利未支族,撒督後代的祭司繼續在聖殿裡誠心事奉我。所以,現在只有他們可以接近我,事奉我。他們要在我面前獻祭牲的脂肪和血。 16 只有他們可以進入聖殿,在我的祭壇事奉,主持聖殿禮拜。 17 他們進內院的門必須穿麻紗衣服。他們在內院或聖殿值班的時候絕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要戴麻紗做的禮帽,穿麻紗褲子,但是不要繫腰帶,免得流汗。 19 他們到外院跟人民接觸前,先要脫下在聖殿值班時所穿的禮服,留在聖殿的廂房,穿上別的衣服,免得聖服傷害了人民。 20 「祭司不可剃光頭或留長髮。頭髮要修剪得適當。 21 祭司進入內院前,任何酒都不可喝。 22 祭司不可跟一般寡婦或離婚的女子結婚。祭司只可跟以色列的處女或同事的寡婦結婚。 23 「祭司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聖俗,以及禮儀上潔淨或不潔淨的東西。 24 祭司要遵照我的法律判斷糾紛。他們要按照我的規則條例遵守宗教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 25 「除了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或沒出嫁姊妹的屍體,祭司不可因觸摸其他的屍體使自己在禮儀上不潔淨。 26 他潔淨以後,必須等七天 27 才可以進入聖殿的內院,為自己獻贖罪祭。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 28 「祭司所分得的產業就是祭司的職份。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中擁有地產。我是他們所需要的一切。 29 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都要歸祭司作食物。以色列中一切獻給我的東西都要歸他們。 30 每年初收的農作物和獻給我的特別禮物都要歸祭司。人民烤餅的時候,要把第一塊給祭司,這樣,我就賜福給他們的家。 31 祭司不可吃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鳥和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