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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約伯記 (和合本)

第 31 章

01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02 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什麼呢? 03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災害臨到作孽的呢? 04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 05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 0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0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08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09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 10 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與他同室。 11 因為這是大罪,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12 這本是火焚燒,直到毀滅,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 13 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 14 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 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 16 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或叫寡婦眼中失望, 17 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孤兒沒有與我同吃; 18 (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原文作引領)寡婦。) 19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 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為我祝福; 21 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舉手攻擊孤兒; 22 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 23 因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 24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 25 我若因財物豐裕,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 26 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行在空中, 27 心就暗暗被引誘,口便親手; 28 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神。 29 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見他遭災便高興; 30 (我沒有容口犯罪,咒詛他的生命;) 31 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 32 (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 33 我若像亞當(或作:別人)遮掩我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 34 因懼怕大眾,又因宗族藐視我使我驚恐,以致閉口無言,杜門不出; 35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在這裡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 36 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 37 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 38 我若奪取田地,這地向我喊冤,犁溝一同哭泣; 39 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或叫原主喪命; 40 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長惡草代替大麥。約伯的話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