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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新譯本)

第 2 章

01 「如果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他的供物要用細面;他要澆上油,加上乳香, 0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從其中取出一把澆了油的細面,連同所有的乳香,作供物的象徵,焚燒在祭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03 祭余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 04 「如果你獻爐裡烤的物作素祭的供物,就要用細面調油所做的無酵餅,或是抹上油的無酵薄餅。 05 你的供物若是用煎盤上做的物作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面。 06 你要把它擘成碎塊,澆上油;這是素祭。 07 你若是用淺鍋中煎的物作素祭的供物,就要用細面調油做成。 08 你要把這些東西做好,作獻給耶和華的素祭,奉給祭司,讓他帶到祭壇。 09 祭司要從素祭中舉起象徵的部分,焚燒在祭壇上,作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10 素祭余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 11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一切素祭,都不可發酵,因為任何酵與蜜,你們都不可焚燒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12 你們可以把它們獻給耶和華作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燒在祭壇上,作馨香的祭。 13 你獻作素祭的一切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你的素祭上,不可缺少你 神立約的鹽;你的一切供物,都要用鹽調和獻上。 14 「如果你把初熟之物作素祭獻給耶和華,就要獻上烘過的新麥穗,就是碾過的新谷粒,作素祭。 15 你要澆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16 祭司要把供物的象徵部分,就是一部分碾過的麥粒和油,連同所有的乳香,一起焚燒,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