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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路加福音 (現代中文譯本)

第 15 章

01 有一次,好些稅棍和壞人都來聽耶穌講道。 02 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們埋怨說:「這個人竟接納壞人,並且跟他們一起吃飯!」 03 因此,耶穌給他們講一個比喻: 04 「假如你們當中有人有一百隻羊,其中的一隻迷失了,怎麼辦呢?他一定把其他的九十九隻留在草場,去找那隻迷失的,直到找著了為止。 05 一旦找著了,他就高興的把羊兒擱在肩膀上, 06 帶回家去,然後邀請朋友鄰居,對他們說:『來跟我一起慶祝吧,我那隻迷失的羊兒已經找著了!』 07 同樣,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上的喜樂要比已經有了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所有的喜樂還大呢!」 08 「假如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失掉了一個,怎麼辦呢?她一定點起燈來,打掃房子,到處仔細尋找,直到找著為止。 09 一旦找著了,她就邀請朋友和鄰居來,對她們說:『來跟我一起慶祝吧,我那遺失的銀幣已經找著了!』 10 同樣,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天使也要為了一個罪人的悔改而高興。」 11 耶穌繼續說:「某人有兩個兒子。 12 那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你現在就把我應得的產業分給我。』父親就把產業分給兩個兒子。 13 過幾天,小兒子賣掉了分得的產業,帶著錢,離家走了。他到了遙遠的地方,在那裡揮霍無度,過放蕩的生活。 14 當他花盡了所有的一切,那地方發生了嚴重饑荒,他就一貧如洗, 15 只好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農場去看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可是,沒有人給他任何東西吃。 17 最後,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那裡有許多雇工,他們糧食充足有餘,我反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回到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 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請把我當作你的雇工吧!』 20 於是,他動身回父親那裡去。「他離家還遠,父親望見了他,就充滿愛憐,奔向前去,緊抱著他,不停地親吻。 21 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 22 可是父親吩咐僕人說:『趕快拿最好的衣服給他穿上,拿戒指給他戴上,拿鞋子替他穿上, 23 把那頭小肥牛牽來,宰了,讓我們設宴慶祝!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於是大家歡宴起來。 25 「那時候,大兒子正在農場。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音樂和跳舞的聲音。 26 他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怎麼一回事。 27 僕人回答:『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看見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小肥牛宰了。』 28 大兒子非常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出來勸他。 29 他卻對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像奴隸一樣為你工作,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給過我甚麼呢?連一頭小山羊讓我跟朋友們熱鬧一番都沒有! 30 但是你這個兒子,他把你的財產都花在娼妓身上,現在回來,你就為他宰了小肥牛!』 31 父親對他說:『孩子啊,你常跟我在一起;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32 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我們為他設宴慶祝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