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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瑪拉基書 (CNET中譯本)

第 2 章

01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02 全能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用心,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審判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用心,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03 我快要管教你們的兒女,又把你們祭牲的廢物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被帶走。 04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的約常留給利未人。這是全能之耶和華說的。 05 我與他的約本是要帶來平安與生命。我將這規條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也實在敬畏我,在我面前敬畏事奉。 06 他所教的是真的,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純正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07 因為祭司的嘴裡當存聖事的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得指示,因為他是全能之耶和華的使者。 0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觸犯律法;你們壞了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全能之耶和華說的。 0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跟從我,在指導上偏袒。」 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出賣弟兄,輕視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不忠,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了不可說的罪。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事,轉向外邦的神。 12 凡行這事的,及至最後一人,包括獻不合宜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的,願耶和華從雅各的群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這樣做:你以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因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14 你們還問:「為甚麼?」耶和華為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作證控告你。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法定的妻,你卻向她不忠。 15 有一點點靈性的人也不會這樣做。你們先祖向神求子的時候是怎樣的呢?因此留心聽自己裡頭的靈;沒有人可以對幼年所娶的妻子不忠。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休妻的事和強暴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留意自己的良心,不可不忠。這是全能之耶和華說的。」 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