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NIV


馬太福音 (簡明聖經)

第 18 章

01 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0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站在他們當中, 03 然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除非你們改變得像小孩子這樣謙卑、單純,否則你們進不了天國。 04 所以,誰謙卑得像這小孩子,誰就是天國裡最大的。 05 「凡是為我的名,而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 06 凡是不接納一個像這信我的小孩子,因而使他犯罪的,那人不如事先就在自己的脖子上,拴一個大磨石,而沉到深海裡去。 07 「這個世界要遭殃了,因為它充滿使人犯罪的事。這種事是免不了的,但做這種事的人要遭殃了。 08 如果你們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們犯罪,應該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帶著殘缺的身體而進入永生,也不要保持著兩隻手或兩隻腳而被扔進那永不熄滅的烈火裡去。 09 如果你們的一隻眼睛使你們犯罪,應該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缺著一隻眼睛而進入永生,也不要保持著兩隻眼睛而被丟進地獄的烈火裡去。 10 「你們要小心,這些小孩子你們一個也不可輕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常和我的天父見面。 11 人子[救主基督]來,是要拯救失喪的人。 12 「你們認為怎樣?如果某人有一百隻羊,其中一隻跑丟了,他不會把其他的九十九隻撇在山上,而去尋找迷失的那隻嗎? 13 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他找到那隻羊,一定為這隻,比為那沒有迷失的九十九隻還高興。 14 同樣地,你們在天上的父親,也不願意這些小孩子當中,有任何一個迷失。 15 「如果你的弟兄做了對不起你的事,你應該私下向他指出他的錯誤。如果他聽你的,你就贏回了他。 16 如果他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位弟兄同去。這樣,你跟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做證。 17 如果他也不聽他們的,你就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你就把他當做教外的人或收稅的惡棍看待。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所禁止的,將是[上帝]在天上已經禁止的。你們在地上所准許的,將是[上帝]在天上已經准許的。 19 「我還要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如果有兩人同心合意祈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親一定成全你們。 20 因為無論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我一定在他們中間。 21 後來彼得來問耶穌說:「主啊,如果我的弟兄屢次做對不起我的事,我應該原諒他多少次呢?直到七次嗎?」 22 耶穌說:「我告訴你,不是直到七次,而是直到七十個七次!」 23 「天國好比以下的故事:有個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帳。 24 開始算的時候,有人帶進一個欠他一萬塊錢的僕人。 25 那僕人沒錢還債,所以主人叫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所有的一切都賣了,以便償還債務。 26 「那僕人便跪在主人面前,哀求說:『請您寬容我,我一定都還清。』 27 主人動了慈悲的心,就免了他的債,讓他回家。 28 「那僕人出去,碰到一個跟他一起當差的伙伴。那伙伴只欠他一百塊錢,他竟揪住他,掐著他的喉嚨,逼著他說:『把欠我的錢還來!』 29 「那伙伴跪下來,求他說:『請你寬容我,我一定還清。』 30 「可是他不肯,反而害他去坐牢,一直到他還清了債。 31 別的僕人看見了,都很難受,就去告訴主人。 32 「於是主人叫他來,對他說:『你這邪惡的僕人!你求我,我就免了你一切的債。 33 我對你慈悲,你對你的伙伴,不應該也慈悲嗎?』 34 一氣之下,主人就把他交給獄卒,讓他一直被關到還清了債為止。 35 「你們每人如果不從心裡原諒弟兄,我的天父也會這樣對待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