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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羅馬書 (簡明聖經)

第 14 章

01 信心薄弱的人,你們要接納。在引起爭論的問題上,如果他們有不同的看法,不要隨便論斷他們。 02 有的人相信什麼都是潔淨可吃的,所以甚麼都吃。但有的人信心薄弱,以為肉類可能是人家拿去拜過偶像的,如果吃了,等於自己也拜偶像,會得罪上帝,所以不該吃,就只吃蔬菜。 03 什麼都吃的人,不可藐視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認為吃的人有罪,因為上帝已經接納他們了。 04 [你們都是上帝的僕人,各有上帝當主人。]你們有甚麼權利論斷上帝的僕人呢?某個僕人做得對不對,他的主人-上帝-自會告訴他,不必由你們來說。何況上帝的僕人會做得對,因為上帝能使他做得對。 05 有的人把某一天看得比其他日子神聖。有的人把所有的日子看為一樣。但每人所持的看法,要自己在內心確實相信才行。 06 特別看待、紀念某一天的人,要為了主的緣故而那樣做。吃肉的人,要為了討主的歡喜而那樣做,吃的時候要感謝主。只吃蔬菜的人,也要為了討主的歡喜而那樣做,吃的時候也要感謝主。 07 我們不該只為自己而活,也不該只為自己而死。 08 我們活,要為主而活;死,要為主而死。所以不論活著還是死了,我們都屬於主。 09 基督死而復活,就是要做死人和活人的主。 10 那麼你們為什麼論斷自己的弟兄呢?為甚麼輕視自己的弟兄呢?將來我們大家都要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受他審判。 11 聖經寫著:主說:「我憑著自己的永生發誓:人人都要向我跪拜,人人都要承認我是上帝。」[參看舊約《以賽亞書》四十五章二十三節] 12 所以到時候,我們每人都要把自己在世上所做的事,提出來向上帝交代。 13 因此,我們不要再互相論斷[,說別人的做法不對,自己的做法才對]。相反地,你們要下定決心,不要在弟兄的路上放置絆腳石或障礙物[也就是說,不要讓弟兄看到你們做任何他們認為不該做的事。免得他們看到了,在心裡詛咒你們,因而犯罪。或者免得他們看到了,不得不也跟著你們做,做了以後,心裡卻以為自己犯罪了。不要這樣做,免得你們好像故意在弟兄的路上放置絆腳石或障礙物,害得他們跌倒了]。 14 身為主耶穌的信徒,我完全相信食物本身沒有不潔淨的。但如果有人認為某種東西不潔淨,那麼對他們來說,那種東西就是不潔淨。 15 如果有弟兄因為你們所吃的東西而感到不高興,你們的行為就不是出於愛心了。[也就是說,如果有弟兄認為某種東西不潔淨,不該吃,你們卻當著他們的面吃,讓他們看到了,心裡不高興,詛咒你們,因而犯罪。或者看到了,不得不也跟著你們吃,吃了以後,心裡卻不安,以為自己犯罪了。這樣,你們的行為就不是出於愛心了。]基督捨命救贖回來的弟兄,你們不該為了吃,又把他們毀了。[也就是說,又把他們傷害了。] 16 不要讓人家把你們認為好的事情說成壞的事情。[也就是說,基督徒吃肉也可以,不吃肉也可以。你們可以認為這種自由是好事,但不要濫用這種自由,免得人家把這種自由說成壞事。] 17 上帝的國度不是在講究吃甚麼、喝甚麼,而是在講究如何依靠聖靈過著上帝所悅納的那種生活,並且跟人和平相處,心裡充滿喜樂。 18 你們服侍基督的時候,如果這樣做,一定能得到上帝的喜悅和世人的讚揚。 19 所以,我們大家應該盡量努力,促進和睦,彼此扶持、造就,以便成為聖潔的人。 20 不要為了食物的緣故而破壞了上帝已經完成的工作[也就是摧毀了上帝已經拯救了的人]。所有的食物都是潔淨的。但如果有人因為吃某種食物而使人跌倒,那就不對了。 21 如果吃肉、喝酒、或者做其他某種事,會使弟兄跌倒,那就寧可不吃肉、不喝酒、不做那種事。 22 對於上面那些事,即使你們的信心認為可做,也只讓上帝知道就好[,不必在信心軟弱的人面前做給他們看,想要顯示自己是對的]。一個人對於自己認為可做的事,如果不是故意在信心軟弱的人面前做,做了之後,沒有使人跌倒,可以問心無愧,他就有福了。 23 可是一個人如果遇到某種食物,不能確定該不該吃,卻吃了,他就有罪。因為他不是自己的信心認為可吃才吃。凡不是自己的信心認為可做才做的事,都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