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NIV


羅馬書 (CNET中譯本)

第 6 章

0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留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嗎? 02 斷乎不可!我們對罪死了的人豈可仍活在罪中呢? 0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0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活出新的生命,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0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式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式上與他聯合; 0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不能再轄制我們,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07 (因為已死的人,已脫離了罪。) 0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相信必與他同活; 0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不能再主宰他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一次就夠了;他活是向 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也當看自己是向罪死了,卻是在基督耶穌裡向 神活著。 12 所以,不要容罪管轄你們必死的身子,以致你們順從它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獻給 神作義的工具。 14 罪必不能主宰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 這又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給誰作順命的奴僕,就是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17 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交託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常人的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作奴僕,以至於更加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從前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義和你並沒有相關。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益處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了益處,以致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償還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