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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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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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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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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當】要把它們繫在手上、戴在額上作記號,
【新】 「以下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吩咐我教導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將要過去佔領為業的地上遵行,
【現】 「上主─你們的上帝命令我把以下的法律誡命教導你們,好使你們在將佔領的那片土地上遵行。
【呂】 「以下是永恆主你們的上帝所吩咐我教訓你們的誡命 律例 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取得為業的地上去遵行的﹐
【欽】 「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文】 此誡命典章律例、乃爾上帝耶和華所命、以教爾者、使爾行之於爾所得為業之地、
【中】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漢】
【簡】
【注】「這(ㄓㄜˋ) 是(ㄕˋ) 耶(ㄧㄝ) 和(ㄏㄨㄛ˙) 華(ㄏㄨㄚ) 你(ㄋㄧˇ) 們(ㄇㄣ˙) 神(ㄕㄣˊ) 所(ㄙㄨㄛˇ) 吩(ㄈㄣ) 咐(ㄈㄨˋ) 教(ㄐㄧㄠ) 訓(ㄒㄩㄣˋ) 你(ㄋㄧˇ) 們(ㄇㄣ˙) 的(ㄉㄜ˙) 誡(ㄐㄧㄝˋ) 命(ㄇㄧㄥˋ) 、律(ㄌㄩˋ) 例(ㄌㄧˋ) 、典(ㄉㄧㄢˇ) 章(ㄓㄤ) ,使(ㄕˇ) 你(ㄋㄧˇ) 們(ㄇㄣ˙) 在(ㄗㄞˋ) 所(ㄙㄨㄛˇ) 要(ㄧㄠ) 過(ㄍㄨㄛˋ) 去(ㄑㄩˋ) 得(ㄉㄜ˙) 為(ㄨㄟˊ) 業(ㄧㄝˋ) 的(ㄉㄜ˙) 地(ㄉㄧˋ) 上(ㄕㄤˇ) 遵(ㄗㄨㄣ) 行(ㄏㄤˊ) ,
【NIV】Tie them as symbols on your hands and bind them on your foreheads.
申命記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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