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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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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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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 1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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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當】如果有人不聽從他奉我的名所說的話,我必親自懲罰那人。
【新】 「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個支派,在以色列中,必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他們應得的一份。
【現】 「利未支族的祭司在以色列中不可擁有土地。他們的生活要倚靠人民獻給上主的祭物和捐獻。
【呂】 「祭司利未人 利未全族派 必不同以色列中一樣有分有業;他們喫的 是人獻與永恆主的火祭和他的其他產業。
【欽】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文】 利未人祭司、及其全支派、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可食獻於耶和華之火祭、及其產業、
【中】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漢】
【簡】
【注】「祭(ㄐㄧˋ) 司(ㄙ) 利(ㄌㄧˋ) 未(ㄨㄟˋ) 人(ㄖㄣˊ) 和(ㄏㄨㄛ˙) 利(ㄌㄧˋ) 未(ㄨㄟˋ) 全(ㄑㄩㄢˊ) 支(ㄓ) 派(ㄆㄞˋ) 必(ㄅㄧˋ) 在(ㄗㄞˋ) 以(ㄧˇ) 色(ㄙㄜˋ) 列(ㄌㄧㄝˋ) 中(ㄓㄨㄥ) 無(ㄨˊ) 分(ㄈㄣ) 無(ㄨˊ) 業(ㄧㄝˋ) ;他(ㄊㄚ) 們(ㄇㄣ˙) 所(ㄙㄨㄛˇ) 吃(ㄐㄧˊ) 用(ㄩㄥˋ) 的(ㄉㄜ˙) 就(ㄐㄧㄡˋ) 是(ㄕˋ) 獻(ㄒㄧㄢˋ) 給(ㄍㄟˇ) 耶(ㄧㄝ) 和(ㄏㄨㄛ˙) 華(ㄏㄨㄚ) 的(ㄉㄜ˙) 火(ㄏㄨㄛˇ) 祭(ㄐㄧˋ) 和(ㄏㄨㄛ˙) 一(ㄧ) 切(ㄑㄧㄝ) 所(ㄙㄨㄛˇ) 捐(ㄐㄩㄢ) 的(ㄉㄜ˙) 。
【NIV】I myself will call to account anyone who does not listen to my words that the prophet speaks in my name.
申命記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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