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遵行律法。羅3:28---不在於?在神的國裡只接受一種信用卡,這卡是由主人給的。也就是說,若耶穌不給你這卡,你就無法擁有,因為你是沒辦法靠自己賺取到的。保羅要說的是:神的店不收別的信用卡、或任何你能賺到的現金。前置詞choris的意思是「另外或在外面」,保羅說我們能被神稱義是因為信心,不是因為任何好行為、好成績。我們無法靠自己的努力,賺取被神稱義、被接納為祂立約的百姓。只有神能給我們這被稱為義的恩典。無論是古時的以色列,還是現在的我們,總有人扭曲真道,以為必須靠努力順服主的行為來換取在神面前的稱義。請放心,行為只是稱義的結果,卻不是取得稱義的途徑。神先揀選了你,才要你順服;不是因為你已經順服了祂,所以才揀選你。---本期每日讀經靈修,內容採用自TODAY? WORD 2009, A Devotional based on the Greek and Hebrew texts Written by A. J. Moen, Ph.D 可上網訂閱 http://www.atgodsta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