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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加拉太書 (新漢語譯本)

第 2 章

01 過了十四年,我再上耶路撒冷去,有巴拿巴同行,我還帶了提多一起去。 02 我是根據所領受的啟示而上去的;我把自己在外族人當中所傳的福音弟兄們陳說(我是私下向那些名望的人陳說的),免得現在或過去只是空跑一場。 03 但就是與我同去的提多,他雖然是希臘人,卻沒有被迫受割禮── 04 其實這是由於有些暗中混進來的假弟兄,他們溜進來為要窺探基督耶穌裡所擁有的自由,為要奴役我們。 05 對於這些人,我們一刻都不退讓屈服,為要讓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們中間。 0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人,無論他們曾經是怎麼樣的人,都與我無關;神並不徇情面。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增添我甚麼。 07 相反,他們看見我受託傳福音給沒有受割禮的人,正如彼得受託傳福音給受了割禮的人那樣。 08 事實上,那使彼得工作有果效、叫他作受割禮之人的使徒的,也使我的工作有果效,叫我作外族人的使徒。 09 視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和約翰,知道了我所獲賜的恩典,就向我和巴拿巴伸出右手,以表示彼此合作,互相認同:我們到外族人那裡去,他們到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 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念窮人,這本來就是我一向竭力去做的。 11 但磯法到了安提阿的時候,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定了他的罪,我就當面反對他。 12 其實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之前,他經常和外族人一同吃飯;但當他們來了,他因為害怕那些守割禮的人,就慢慢退避下來,把自己與外族人分開。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跟他一同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受到了影響,隨他們裝假。 14 但當我看見他們沒有按照福音的真理正直地行事,就在大家面前對磯法說:「既然你身為猶太人,生活卻像外族人,不像猶太人,你怎能強迫外族人像猶太人那樣生活呢?」 15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不是外族罪人; 16 但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遵行律法而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相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稱義是因相信基督,而不是因遵行律法,因為沒有人可以因遵行律法而稱義。 17 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稱義,自己也被人看作罪人,那麼,難道基督是唆使人犯罪的嗎?絕對不是! 18 因為,如果我把自己所拆毀的重新建造起來,這就顯出自己是個違反律法的人。 19 再者,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20 所以現在活著的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相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不廢掉神的恩典;因為,如果義要藉著律法而來,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