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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加拉太書 (現代中文譯本)

第 2 章

01 十四年後,我跟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行。 02 我上耶路撒冷去是遵照主的啟示;在私下會見那些領袖的時候,我向他們說明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我不願意我過去或目前的工作落空。 03 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接受割禮。 04 但有些人假裝信徒,偷偷地加入教會,要他接受割禮;這些人像偵探似的混進來,要偵察我們因信基督耶穌而享有的自由,為的是想奴役我們。 05 可是,為了要替你們保存福音的真理,我們對這班人毫不讓步。 06 但是,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領袖(他們地位高低,我不在乎,因為上帝是不以外表來判斷人的),我是說,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給我甚麼新的指示。 07 相反地,他們看出上帝把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任務交給了我,正像他把傳福音給猶太人的任務交給彼得一樣。 08 因為,上帝以他的大能使我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正像他使彼得成為猶太人的使徒一樣。 09 雅各,彼得,約翰,這三位有名望的教會柱石,既然知道上帝把這特別的使命交給我,就跟巴拿巴和我握手;既然成為同工,我們就同意:巴拿巴跟我應該到外邦人中工作,而他們在猶太人中工作。 10 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這件事正是我一向努力在做的。 11 以後,彼得到安提阿來;因為他有明顯的錯誤,我就公開指責他。 12 原來,在雅各所派來的人沒有到達以前,彼得跟外邦的信徒一起吃飯。可是那些人一到,他就退縮,不敢再一起吃飯,因為怕那些主張外邦人必須接受割禮的人。 13 其他的猶太信徒也跟著彼得,像沒有原則的人一樣;連巴拿巴也受了他們的影響。 14 我一看出他們不遵循福音真理,就當眾對彼得說:「你是猶太人,而你的生活卻像外邦人,不像猶太人。這樣,你怎麼可以勉強外邦人過猶太化的生活呢?」 15 不錯,我們這些人生下來就是猶太人,不是外邦罪人。 16 然而,我們知道,一個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不是靠遵行摩西的法律。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不是靠遵行法律。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行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17 這樣,如果我們這些尋求因信基督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還跟外邦人一樣,都是罪人,這不等於說基督在支持罪嗎?絕對不是! 18 因為,如果我重新建造自己所拆毀的,就是證明我破壞法律。 19 就法律來說,我已經死了,是被法律處死的,為要使我能為上帝而活。我已經跟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 20 這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 21 我不拒絕上帝的恩典。如果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法律,那麼,基督不是白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