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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新漢語譯本)

第 4 章

01 其實,我是說:那承受產業的人,雖然是所有產業的主人,但他還是孩子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02 他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他父親預定的時候為止。 03 我們也是一樣,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被這世上淺顯的學說所支配。 04 但等到時候滿了,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由女人所生,生在律法之下, 05 為要救贖在律法之下的人,好讓我們獲得兒子的名分。 06 因為你們是兒子,神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啊!」 07 因此,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兒子,就靠著神也成為承受產業的人。 08 但你們從前不認識神,被那些本來不是神的東西所奴役。 09 可是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倒應該說,是被神所認識,怎麼又一次轉向那些無效無用的世上淺顯的學說,情願再次重新被這些東西所奴役呢? 10 你們竟然嚴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 我為你們憂心,恐怕我在你們身上的勞苦白費了。 12 弟兄們,我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沒有虧負過我甚麼: 13 你們知道,因為我身體有病,當初才能夠傳福音給你們。 14 雖然我身體的情況對你們是個試煉,你們卻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納我,如同接納神的天使,如同接納基督耶穌。 15 你們對我的祝福哪裡去了?我可以給你們作證:那時,如果可能的話,你們甚至願意挖出自己的眼睛來給我。 16 那麼,現在我成了你們的仇敵,就是因為我把真理告訴了你們! 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不是懷著善意,而是想孤立你們,使你們熱心待他們。 18 常常得到別人善意熱誠的對待,不僅是在我與你們一起的時候,那才是好的。 19 我的孩子們,我現在為你們再受分娩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 20 我渴望此刻就在你們那裡,一改我的語氣,為我因你們感到困擾。 21 你們這些情願在律法之下的人啊,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 22 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所生,一個是自由的婦人所生。 23 婢女所生的兒子是按著肉體生的,自由的婦人所生的兒子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些都是比方的說法: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一個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僕;這是夏甲。 25 這夏甲是指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 但在上面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27 因為經上記著:「你這不能生育、沒有生過孩子的,要歡欣!你這沒有經過分娩痛苦的,要歡呼叫喊!因為獨居的婦人比有丈夫的婦人有更多的兒女。」 28 弟兄們,你們按照應許都是兒女,好像以撒一樣。 29 但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迫害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但經上怎麼說呢?「把婢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婢女的兒子絕不能和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