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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加拉太書 (CNET中譯本)

第 4 章

01 我說那繼承人,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未到成年,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02 而是在監護人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命定的時候來到。 03 我們還未成年的時候,受縛於世界基本動量之下,也是如此。 04 及至時辰到了,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05 將在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被領養為有全權的兒子。 0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0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也就藉著 神成為後嗣。 08 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完全不是神的作奴僕。 0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基本動量,情願再給他們作奴僕呢? 10 你們謹守宗教的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 我恐怕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12 弟兄姐妹們,我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已經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卻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天使,如同基督耶穌自己。 15 你們當日的喜樂在那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作見證的。 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使你們熱心的追隨他們。 18 不過,在好事上,被人熱心對待,卻是好的,但不僅僅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19 我孩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 20 我但願現今就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21 請告訴我,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難道不明白律法嗎? 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那使女生的,一個是那自由之婦人生的。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血源生的,那自由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可以看為比方,那兩個婦人,代表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這就是夏甲。 25 這夏甲代表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目前的耶路撒冷相應,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不能生育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 但弟兄姐妹們,你們是憑應許所生的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 當時那按血源生的,逼迫了那按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 因此,弟兄姐妹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由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