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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新譯本)

第 5 章

01 「如果有人犯罪:他聽見發誓的聲音(「發誓的聲音」或譯:「傳召作證的聲音」,或「發咒語的聲音」);他本是證人,卻不肯把看見或知道的說出來,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 02 或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東西,無論是不潔淨野獸的屍體,或是不潔淨牲畜的屍體,或是不潔淨昆蟲的屍體,當時並不留意,他因為成了不潔淨,就有罪了; 03 或有人摸了人的污穢,他沒有留意玷污了什麼污穢;他一知道,就有罪了。 04 或有人嘴唇輕率發誓,無論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好意,他沒有留意起了什麼誓;他一知道,就有罪了。 05 如果他在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就要承認自己所犯的罪; 06 他要為所犯的罪,把贖愆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當作贖罪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綿羊羔或山羊;祭司就為他的罪行贖罪。 07 「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他就要為所犯的罪,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08 他要把它們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就要先獻上作為贖罪祭的一隻,把鳥的頭從頸項上扭斷,只是不可撕斷。 09 然後他要把贖罪祭牲的一些血,彈在祭壇旁邊,其餘的血要在祭壇腳那裡擠出來;這是贖罪祭。 10 第二隻作為燔祭的鳥,要按照燔祭的規則獻上,祭司為他的罪行贖罪,他就蒙赦免。 11 「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帶來一公斤的細面作贖罪祭的供物;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12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從其中取出一把,作為象徵,放在祭壇耶和華的火祭上面焚燒;這是贖罪祭。 13 祭司為他所犯的任何一樣罪贖罪,他就蒙赦免。其餘的祭物要歸給祭司,好像素祭一樣。」 14 耶和華對摩西說: 15 「如果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不忠實,無意犯了罪,他就要依照你按著聖所衡量銀子標準所估的銀價,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 16 他要補償他在聖物上所虧欠的,另加五分之一,交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 17 「如果有人犯了罪,行了一件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事;他雖然不清楚,仍是有罪,他就要擔當自己的罪責。 18 他要依照你的估價,從羊群中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來,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為他贖罪,那不清楚的無心之失,就蒙赦免。 19 這是贖愆祭,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