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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啟示錄 (現代中文譯本)

第 13 章

01 接著,我看見一隻獸從海裡上來。牠長著十個角和七個頭,每一個角上戴著王冠,每一個頭上寫著侮辱上帝的名號。 02 我所看見的獸像一隻豹;牠的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戾龍把自己的能力,王座,和大權都交給了那隻獸。 03 獸的一個頭似乎受過致命重傷,可是那傷已經好了。全世界都很驚奇,跟在那獸的背後。 04 大家都拜那條戾龍,因為戾龍把牠的權交給了獸。他們也拜那獸,說:「誰能跟這獸相比?誰敵得過牠呢?」 05 那隻獸得到一張誇大褻瀆的嘴巴,又被授權可隨意行事四十二個月。 06 那獸開口侮辱上帝,褻瀆他的名,他的居所,和所有住在天上的。 07 牠被准許攻擊上帝的子民,擊敗他們;也被授權可轄制各部落,各民族,各國家,和說各種語言的人。 08 所有地上的居民,名字在創世之前沒有登記在那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上的,都要拜牠。 09 「有耳朵的,都聽吧! 10 那該被俘虜的,一定會被俘虜;那該在刀下喪生的,一定會在刀下喪生。因此,上帝的子民都需要有耐心和信心。」 11 我又看見另一隻獸從地裡出來。牠有兩個角,像羊的角,可是說話像戾龍。 12 牠在頭一隻獸面前,行使頭一隻獸的一切大權。牠強迫大地和所有住在地上的,都去拜那曾受過致命重傷又好了的頭一隻獸。 13 這第二隻獸又行大奇蹟;牠在人面前使火從天降在地上。 14 牠得了權,在頭一隻獸面前行奇蹟,因而迷惑了所有住在地上的人。牠吩咐世上的人為那受了刀傷而還活著的獸造一座像。 15 第二隻獸又得了權,可以把氣息吹進那頭一隻獸的像裡去,使那像能夠說話,並且殺害所有不拜獸像的人。 16 這獸又強迫所有的人,無論大小,貧窮富貴,奴隸或自由人,在他們的右手和額上打了印記。 17 這印記就是那獸的名字或代表名字的數字;沒有這印記的,就不能做買賣。 18 這裡需要有智慧。凡是聰明人都能夠算出獸的數字,因為這數字代表一個人。這數字是六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