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NIV


申命記 (新譯本)

第 26 章

01 「將來,你進了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地,佔領那地,並且住在那裡以後, 02 就要從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把地上各種初熟果子取些來,放在籃子裡,到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的地方, 03 去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的 神表明,我已經來到了耶和華向我們的列祖起誓應許要賜給我們的地。』 04 祭司就要從你手裡接過籃子,放在耶和華你的 神的祭壇前面。 05 然後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說:『我的祖先原是個飄泊流亡的亞蘭人;他下到埃及,在那裡寄居;他人數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又多的國。 06 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把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07 於是我們向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呼求,耶和華聽見了我們的聲音,看見了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和壓迫, 08 耶和華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以及大而可畏的事、神跡和奇事,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09 把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地賜給我們,就是流奶與蜜的地。 10 耶和華啊,現在你看,我把你賜給我的土地的初熟果子帶了來。』隨後你要把籃子放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下拜。 11 你和利未人,以及住在你們中間的外族人,都要因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和你的家的一切好處而歡樂。 12 「每逢第三年,就是十分獻一之年,你把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的城中吃飽了以後, 13 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說:『我已經把聖物從家裡除去了,也分給了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都照著你吩咐我的一切誡命;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14 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我不潔的時候,沒有把它除去,也沒有把它送給死人;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的 神的話,都照著你吩咐我的一切行了。 15 求你從天上你聖潔的居所垂看,賜福給你的子民以色列,和你賜給我們的土地,就是你向我們的列祖起誓應許的那流奶與蜜的地。』 16 「耶和華你的 神今日吩咐你遵行這些律例和典章,所以你要一心一意謹守遵行。 17 你今日承認了耶和華是你的 神,要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和典章,聽從他的話。 18 耶和華今日照著他應許你的,也承認了你是他珍貴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19 他又使你得稱讚、名譽和尊貴,超過他所造的列國之上,並且照著他說過的使你作聖潔的子民,歸於耶和華你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