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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飲食沾染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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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利未記11章1-23節
金句:至於淫亂,並一切的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以弗所書5章3節)
禁止飲食沾染不潔
  祭司制度設立完成,上帝賜下聖潔條例(11:1-15:33)。至聖的與聖的要分開,聖的與俗的要分開,總之,聖民要分別出來才能成為聖潔,而任何人干犯至聖必被上帝擊殺。聖潔不能傳遞,污穢卻可以沾染,聖潔條例說明何為污穢,是為保護聖民,不去沾染污穢。聖民分別為聖、遠離污穢,方合聖徒體統。
一、不可吃的地上活物(1-8節)
  分蹄倒嚼的走獸,可以吃,因牠們在儀式上是潔淨的,如牛、羊。倒嚼不分蹄的,如駱駝、沙番、免子,以及分蹄不倒嚼的,如豬,皆不可以吃,因牠們在儀式上是不潔淨的。不潔淨的走獸,並非因上帝憎恨牠們,判定牠們為不潔,反因不被吃掉,而得著上帝的保護。牠們之所以不潔淨,可能與迦南人用牠們來拜偶像有關,聖民更是為了分別為聖而不吃牠們。
二、不可吃的水中活物(9-12節)
  魚類有翅有鱗,才可以吃,否則為不潔淨,且為可憎。因此水中的鯰魚、章魚、鰻魚、蝦、蟹是不潔淨的。魚類符合水中活動常例,以翅來游、以鱗保護自己,才算潔淨。水中活物若無鱗、無翅,被直覺的算為異類,上帝親自保護,因而不准人吃牠們。
三、不可吃的空中活物(13-23節)
  空中活物中,凡鳥不像鳥的鳥類,諸如老鷹,其取食方式不像麻雀或燕子,乃以爪撲殺大型動物、咂血而食,若聖民吃牠們,便間接違反不食血的規定(17:14),因此被算為不潔淨,且為可憎。又,一切運動方式不明確的昆蟲,即蟲不像蟲的蟲類,全算不潔淨。然而,有足有腿,在地上踫跳的蝗蟲、蚱蜢、蟋蟀,運動方式明確,則可以吃。
默想/應用:
  新約時代要求信徒心思意念,遠離污穢,以能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聖潔飲食原則保護人類與萬有,各類的食物雖不污穢人,但貪吃必不合祢心意。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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