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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利亞(一) ELIJA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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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他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婦人……說,神人哪,……你……來,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以利亞……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就求告耶和華,……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就活了。以利亞將孩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借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王上十七17—24)
以利亞的事奉所顯明的一個重點,就是證明神是活的神。他自己曾大膽的如此宣告,但需要用事實證明:先在他身上顯明,然後公開在世人面前。如今只有一個方法能證明神復活的大能,就是把人放在不能解決的難處中。因此,以利亞先被差到基立溪旁,後來又到西頓,在那裡每天要接受斷糧的挑戰,然後又要迎接童子死亡的考驗。通過這一連串私下的信心測驗後,才可以上迦密山去,那時他便能輕鬆地信賴神的大能,向以色列人證明神是活的,因為在他個人的生活裡,已經與神有過這一段密切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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