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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羅門(二) SOLOMO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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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前屈膝跪著,向天舉手,在耶和華面前禱告祈求已畢,就起來,站著,大聲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照著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他的民以色列人,凡借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願耶和華我們的神與我們同在,……使我們的心歸向他,遵行他的道,謹守他吩咐我們列祖的誡命,律例,典章。……願耶和華我們的神晝夜垂念,每日為?僕人與?民以色列伸冤;使地上的萬民都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並無別神。所以你們當向耶和華我們的神存誠實的心,遵行他的律例,謹守他的誡命,……(王上八54—61)
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人跪下禱告。跪下的真正意義是謙卑、順服。如果所羅門的生活能像他的禱告那該多好!如果所羅門在私下也像在眾人面前那樣跪下禱告,他的人生便不會悲悲慘慘地收場,而一定滿有榮耀的祝福。他的悲劇並不是因為他犯了罪——“因為世上沒有一個不犯罪的人”——乃是由於他從未悔改。他寫了三本書:箴言、傳道書和雅歌,其中完全沒有提到悔罪的事。這些書卷中只有善意的勸勉,美好的應許和嚴肅的警告,強調痛苦是由犯罪而來,卻找不出記載謙卑悔改認罪的地方,而他父親大衛所寫的詩篇卻因充滿謙卑的悔改而顯得那樣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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