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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人,你拒絕神變得何等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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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19-21》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客觀世界的真實存在看似簡單,卻並不簡單,我們如何知道這樣的世界真實存在?哲學家們有不同的說法,有人唯物,有人唯心,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中國古代就有《莊周夢蝶》的故事,人連自己是否在做夢都不知道,所以人非常渺小,若一口咬定沒有神,就是連自己是井蛙都不知道。

雖然我們不知道人如何知道,不知何故我們就是知道一些人人都能感知和認同的事物和理念,不只人人對這些事物和理念的感知都差不多,且恆久不變,這個世界才有運作的可能。所以即使我們無法驗證有神或無神,這個神的觀念已冥冥深植人心,讓人感到舉頭三尺有神明,不至無法無天。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既說『人所能知道的』,就表示還有許多是我們不知道的,而且這對神的認知不是靠人的探索,是出於神。神把人能知和需要知道的放在人的心裡,叫人無可推諉。那為何還有人信無神?不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而是他們不願意接受有位真神。就如有人被騙感情,就覺得世上沒有真實的愛情,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這不是理性的問題。

但是人不信有神會導致許多可怕的後果,第一他的內心會越來越昏暗,思想會越來越偏激,譬如說為維持自己的觀點,保護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擇手段輾壓仇敵,視人命如草芥,因為沒有神生命只是物質,何必為丟到垃圾桶裡的垃圾落淚。

第二,很矛盾的是人會造出假神,因為人雖然不承認有神,卻又常感受到人的有限與無法掌控未來的不安,只好用偶像來做安慰劑,或以財富,權力,名利為神,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

第三,人會越來越失去善惡的標準,因為沒有神就無法界定善惡,一切都只在乎滿足自己的利益,私慾與感受,只要後果能接受行惡又何妨?人啊人,你拒絕愛你的神,你變得何等可怕!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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