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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在神的恩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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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以賽亞書30:15》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

我們傳福音一定會提到耶穌的死,彼得前書2:24 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以賽亞書53:5說:『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我們都知道耶穌的死是為我們贖罪,但是我們很少提到耶穌復活與贖罪的關係,經文把耶穌的受苦與他的復活分成兩部份,『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為何耶穌為罪死還不夠,還要復活才能叫我們稱義?你若買過房子就會知道。我們買房很少一次付清,都是先付首期,用房子抵押,分期付餘款。所以雖然名義上房子屬於我,實際上屬於銀行,何時我停付房貸,銀行可以把房子收回拍賣。

何時房子才屬於我?是我不用再付房貸之後。所以何時我能被稱為義?是在耶穌從死裡復活,不必再用死來贖罪之時。死和復活都是主替我們作的,我們只能憑信心領受,不必,也不能加添些什麼。

今天去看一個長輩,她年輕時非常殷勤事奉,現在因年老體弱,眼睛看不清楚,耳朵聽不見,也坐不住,來主日崇拜都難!她說勉強能來聚會也只是向神報到,不勝唏噓,突然神給我以賽亞書這節經文來安慰她,即使一天我什麼都不能為神做,只能享用祂的恩典,神也不會介意,因為祂是樂意施恩的神,正如祂的救恩,我們越享用祂越喜悅,祂絕不介意我們不能加添什麼,無他,我們是祂的最愛。

享用神恩是靈命長進重要的秘訣,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第一條說:『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並以他為樂。』倪柝聲寫的小書『坐、行、站』也是講這道理,你要行、要站立得穩,要先享受神。

人都想為神做些什麼來肯定自己,但願一日當我什麼都不能做,我仍能安息在主的恩典裡。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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