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得勝生活的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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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6:4-8》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一定有真誠的悔改,起初可能只看見一些行為上的罪,如羅馬書一章所說的邪惡與不潔的思想,貪婪,嫉妒,詭詐,狂傲自誇,爭強好勝,容易發怒,惡毒仇恨人,背後說人壞話,不守信用,不孝敬父母,無親情,不憐憫人等,但是慢慢會發現我們這個人才最可恨,知道該順服神卻不願順服,該離棄罪卻貪圖一時之快,如保羅所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 』一些信徒因為長久不能勝過罪就放棄追求主,任由自己過一個得過且過的生活,也有人追求靈恩,可惜對改變生命也無補於事。
首先,我們要知道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是一生的努力,沒有捷徑,我們必須接納我們這一生不會達到絕對的完全。保羅在腓利比書三章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他再三說他仍為得著神為他所預備的一切竭力追求,但是他不放棄。
第二,我們不能忘記親近主,神拯救我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事奉,是要叫我們與祂和好,並以祂為樂。最近讀一篇文章,某牧者放安息年假竟然寢食不安,結果回教會上班才安樂。這是有問題的,因為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把事奉看為神。人若以基督為至寶,即使什麼事都不能做,也能因與主同行而得到最大的滿足。
第三是要認定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也同復活。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這是神為我們完成的工作,不需要我們努力。我們不只要認定與基督同死,更要認定我們因著神的榮耀,已經與基督同活。而怎樣才能把這客觀的事實變成主觀點經歷?是要藉著信心,我們相信已經與基督的死與復活聯合,這一部份是我們的責任。
基督徒的道路是一條天天住在主裡,藉著信心支取神已成就的恩典之路,你這樣走下去,就會發現罪的勢力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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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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