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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不能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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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7:18-25》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這是一段不易解釋的經文,一些學者認為這是保羅信主前的經驗,因為他在6:22就提到得救的人已經從罪裡得釋放,怎麼現在又再順服罪的律,無法行善?另一些學者則認為這是保羅信主後的經驗,按照羅馬書的思路,先指出外邦人與猶太人都服在罪的權勢之下,無法自救,必須倚靠神的恩典,藉著與主同死、同復活,脫離罪的轄制,所以第七章是在講一個已信主的人。

若從經歷看,保羅的描述更像每一個信徒走過的路,以色列人也不是一出埃及就進入迦南,他們在曠野走了四十年。我們信主前因為不認識神,沒有聖靈的內住,對罪不是那麼敏銳,信主後敏銳多了,反而更多善與惡的掙扎,而人越愛主,越把神當作一回事,他們掙扎得越厲害,一些人因為長久不能得勝,就放棄追求主,接受做個不冷不熱的信徒,甚或離開主,甚是可惜。

為何信主的人仍會“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光靠立志不能救我們脫離罪。不信的人也立志,立志若能叫我們改變,就不需要主耶穌的救贖。我們不能用肉體的力量來勝過肉體,罪是個律,需要用更強大的律來勝過它,第八章就說到這個生命聖靈的律。雖然我們已經信主,但是靠自己這個習慣很難改過來,神就讓我我們活在掙扎之中,直到我們放棄掙扎。聞說救生員救人必須從溺水者的背後過去,或等到人筋疲力盡才施救,免得被抓住,雙雙死亡。

我初信之時最無法對付的是脾氣,惡聲至,必反之,到我知道自己發脾氣,脾氣已經發了出來,不能收回了。屢次認罪,屢次再犯,最後心灰意冷,不再掙扎,感謝神沒有忘記讀經禱告,與神相交,一日又發脾氣,覺得怪怪的,原來已經有六個月沒有那麼衝動了。得勝在於親近神。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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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得勝在於親近神。

發言日期: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