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享受主愛,學習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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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8:5-11》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許多婚姻失敗,是因為把結婚當作了斷一件人生大事,未結婚前為了追求對方,千依百順,千方百計找機會見面,培養感情,製造浪漫氣氛,結婚之後卻忙於做其他的事,不再深化彼此的關係,結果關係越來越冷淡,最後即使不吵架也味同嚼蠟,若再加上外來的引誘,更無法抵禦,最終以離婚收場。
其實這跟我們與主的關係也相似。我們本來被罪性套牢,無法擺脫罪的權勢,因為主耶穌的救贖,我們與基督同死,脫離了罪的轄制,但是不竟我們從前常活在罪中,罪對我們仍然有吸引力,就像那些戒菸的人,不再受尼古丁的控制後仍有心癮,一有苦悶或不愉快,又再來一支。因此離開罪不能靠守規條或立志,必須深化與主的關係,正如一個美好的婚姻不能只靠道德規範,必須培養愛情,繼續談戀愛。
彼得前書一章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我們信主時是被主的愛感動才決定跟隨主的,就如人要結婚也是因為深愛著對方才決定委身給對方,但是我們不能在婚禮時發誓之後毫無作為。人是軟弱的,不是發誓就能保證誓言兌現,要有後繼的行動。
『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我們既已立志跟隨主,就得常常想到聖靈,聆聽他的聲音,服從他的引領。體貼也作思念,神不是強迫我們去思念一個不可愛的人,是思念可愛的主,你只要給他機會,就會越來越愛他,以致肉體的事失去吸引力,這就是《雅歌書》的經歷。但是我們若常思念肉體的事,給魔鬼留地步,就會繼續被肉體的事吸引,不得神喜悅,沒有生命、平安,也無法經驗聖靈復活的大能。
愛情容不下第三者,不應該有第三者,為何我們信主,立志跟隨主的人,還要給第三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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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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