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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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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經文必須從羅馬書整體的信息看才容易領會,不然很容易以為得救也是神所預定,其實正相反,神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不要以為自己守律法就一定能得救,外邦人沒有守律法就不配得到神的恩典。

羅馬書二章已經說神不偏待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四章又以亞伯拉罕為例,說明信心是作神後嗣的必要條件,『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這一章也提出『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應許的兒女是誰?表面看好像是以撒,雅各一脈相承的後裔,從整本聖經的啟示我們知道創世記12章的應許不是給肉身的猶太人,而是像亞伯拉罕一樣因信稱義的人。

猶太人以神的子民自居,而且因為守律法就以為只有他們才配得神的恩惠,那些沒有律法,也沒有守律法的外邦人怎麼會是神拯救的對象?保羅遂以神揀選雅各的後裔為例,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神有主權施恩、賜福給任何人。果然很長的一段時間,以掃的後裔以東人臣服於以色列人。

那麼神是否不公平?不,因為人本來就不能什麼都一樣,我坐在這裡,你就不能坐在這裡。人的際遇雖然不同,但是舒服、順利不等於更美滿的人生,力克•胡哲 Nic Vujicic沒手沒腳,這是幸還是不幸?如果他有手有腳,就不會是今天的力克•胡哲。什麼人,什麼境況都能蒙恩,都能榮耀神,我們不必羨慕別人,更不必因為與別人不一樣就覺得不如人而自怨自艾。你若信靠主,你的不同正是你的優勢。

神有絕對主權,但是慈愛的神不會只揀選一些人蒙恩得救,人人都能從神領受恩典,不過決定在乎你。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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