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何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
|
|
←【前一篇】和睦的秘訣
|
【下一篇】更高的律法→
|
|
《羅馬書13:1-3》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順服掌權者不只記載在這裡,也記載在提多書3章和彼得前書2章,主耶穌和使徒都沒有鼓動信徒去鬧革命或示威遊行,聖經也沒有對當時的奴隸制度大加撻伐,提多書2:9和彼得前書2:18都勸信主的奴隸要順服主人,只在哥林多前書7章對信主的奴隸說:『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因此有人覺得基督信仰太懦弱,當制度不合理,在上的人濫用權柄時,為何不反抗,不伸張正義?
神既聖潔公義,當然在乎正義,但是改變世界不是靠鬧革命,而是靠更多人,包括掌權者,悔改歸向神,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因領受新生命得以離開罪惡。許多人以為宗教無非勸人為善,其實基督信仰並不勸人為善,反而告訴人無力行善,因此世上沒有完全的製度與政府,用衝突來改變世界只會把人的罪性發揮出來,而且已有許多人試圖用各樣方法來改變世界,信徒與其參與,不如自己行公義,好憐憫,勸人接受福音,幫助人歸向神,這是最徹底改革社會的方法。
聖經特別重視服權柄,兒女要順服父母,妻子要順服丈夫,僕人要順服主人,人民要順服政府,因為人的墮落是從不服神的權柄開始,之後人就任意而行,又以為自己最對,人與人的衝突由是發生,經文說人的權柄來自神,掌權者若服從賜他權柄的神,人服從掌權者就是服從神。
但掌權者濫用權柄怎辦?信徒若被迫違背神的話,使徒行傳5:29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而且我們相信,神既是最高的權柄又賜人權柄,掌權者都要向神負責,神自會收拾違命之人,上文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我們不必管別人如何,只須管好自己。
|
|
|
|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繁體每日靈修】
每週一至週五寄發,歡迎轉載,轉發,或邀請朋友加入。
| 網友回應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小小羊兒
|
使徒行傳5:29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而且我們相信,神既是最高的權柄又賜人權柄,掌權者都要向神負責,神自會收拾違命之人,上文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我們不必管別人如何,只須管好自己
發言日期:2019/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