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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神,叫神歡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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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23:15-25》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歡喜。你的嘴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至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一位姐妹很想做個好孩子,但是發現自己不能,後來聽到福音,神不要她做好孩子,而是要她成為新造的人,她就決志信主了。神知道我們無法靠自己做好孩子,所以叫我們的舊人與主同死,又賜我們新生命,讓我們成為新造的人。信耶穌不是加入一個組織,不是接受一套規條,乃是承認自己不能,接受神所賜的新生命。人領受了新生命就有新生活,新使命,若依然故我,恐怕從未真誠悔改,還不知道自己信了什麼。

經文以“我兒”起頭,我們是神的孩子,神希望我們活得有見證,活得像祂!所以人若心存智慧,活出智慧,神就歡喜。神是正直的,新生命會影響人說正直的話、叫神因而快樂;也不會嫉妒罪人用不法、不義的手段發財,他們的財富來得快也去得快,人生也沒有指望,不值得羨慕,我們“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指望也不至斷絕”。

人有神所賜的生命與智慧,聖靈會引導他走在正道上,不會交酒肉朋友,“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至貧窮”;也不交追求享樂,好吃懶做的人,因為“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領受新生命的人,個人和家庭都有見證,會愛父母:“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十誡中的第六誡就是當孝敬父母,因為人不聽從地上的父親,不愛他們,不服他的權柄,又怎會聽從天上的父?他們也會愛慕和追求真理:“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父母會因兒子正直、智慧而歡喜,使父母歡喜是神賦予我們的責任:“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神用這個責任提醒我們要叫天父歡喜。你所作的一切,是為了叫父神歡喜嗎?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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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神用這個責任提醒我們要叫天父歡喜。

發言日期: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