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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善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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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28:1-11》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窮人欺壓貧民,好像暴雨沖沒糧食。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裡;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有時人會問,世上充滿罪惡,許多惡人活得順風順水,我做好人,值得嗎?如果你認識神,知道神會施行審判,賞善罰惡,當然值得,但你若不認識神,卻又不甘做壞人,那就可憐了,因為你連為何要做好人都不知道,你做好人的目的仍然是為了滿足自己。

雖然人拒絕神的權柄,最後的審判也未來到,神沒有任人為所欲為,作惡是要還的,神讓一些人犯罪,也叫一些人遭報,叫人知道罪的可怕而歸向神。惡人作惡會良心不安,也怕被繩之以法,“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能活得心安理得,“膽壯像獅子”。政治領袖若貪官枉法讓國家充滿罪惡,“君王就多更換”,會被推翻或換掉;要讓聰明有知識的人治理,國家才能長存有前途。在那些貧窮的社區,窮人欺壓的也常是社區內的貧民,結果大家都更苦,“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世上確有不公義的壞人,他們違棄律法,誇獎惡人,朋比為奸;但人若尋求神就會明白和遵守神的法則,與罪惡相爭。因為神是最高主宰,掌管世界,為人正直是有意義的:“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神要我們造福人群,所以與貪食放縱情慾的人作伴是羞恥的;人若放高利,不擇手段發財,最終也會失去財富,給慈善機構拿去周濟窮人。

《論語》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神不聽惡人的禱告,“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那些行詐騙,“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裡”,害了自己;“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富足的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窮人能將他查透,不會羨慕他們。

做好人不是做買賣,不一定馬上有好報,所以才有價值,但前提是有神,祂賦予善永恆的價值。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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