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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撒勒的馬利亞 MARY OF NAZAR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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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和馬利亞,照主的律法,辦完了一切的事,就回……拿撒勒去了。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走了一天的路程,……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他父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39—49)
有人以為主肉身的母親馬利亞,不應該被包括在這些尋常人的記載中。他們錯了,因為她和我們一樣,也承認她需要一位元救主。當然她是大大蒙福人。加百列告訴她:“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以利沙伯也這麼說,並且還加上:“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而馬利亞自己也相信將來萬代都要稱她為有福。有一個虔誠的婦女曾大聲向主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但主耶穌卻很快的點明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十一27—28)。從這一方面來看,馬利亞真是有福的,並且她樂於與所有相信的人分享她所得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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