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守聖言,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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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3:1-5》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基督信仰一大特點就是有清楚從神來的啟示,基督信仰不是人發明出來的宗教,聖經不是人用自己的智慧寫出來的書,而是神直接的啟示。世上的宗教林立,絕大部份是神話,是人憑自己的智慧想出來解釋生命的哲理,譬如說佛教的始祖釋迦牟尼要解決的是人的苦難問題,他的確很聰明,人以為苦難是因為得不到所要或失去所有之物,他的解決辦法是認識人生無常,降低自己的慾望,看破紅塵,四大皆空。雖然這些智慧可以稱為靈感、頓悟,卻不能說是從神來絕無錯誤的啟示,敢自稱是神啟示的書只有三本:聖經、古蘭經和摩門經。聖經的特點不只有大量已經應驗的預言,而且作者四十多人,處於不同的時代與地域,而竟能天衣無縫,互不衝突,見證了背後只有一位作者,而其他兩本都在聖經成書之後,只有一位作者,無從證實,且有許多矛盾,和抄襲、模仿聖經之處。
聖經告訴我們有一位慈愛的神,人的被造有高貴的目的,就是作神的兒子,與神有親密的關係,享受神的慈愛,反映神的榮耀。聖經告訴我們做人的道理,讓人可以活得正直有意義,克服罪性的捆綁,避開許多罪所帶來的苦難,人的問題來自離棄神,神差他的愛子耶穌為人贖罪。提摩太前書3:16-17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所以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正如人不能違背、改變物理定律,人抗拒神的話,抗拒真理,只會彰顯自己的愚昧,吃罪的苦果,更證明了神的真實。
所以我們這些已經認識神的人只管勇往直前,自己遵行神的話,從中得益,以生命的見證捍衛真理,作世上的鹽與光,又按照神的吩咐傳揚神的話,必定能影響這世代,並在主在來之時得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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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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