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的神(11-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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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25-28》大衛指著他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所以,我心裡歡喜,我的靈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得著滿足的快樂。
家父仍未信主時曾因為我不聽老人言,信了他認為是騙人的宗教而大發雷霆,但他還是愛我的,最後不了了之。不過我也不敢跟他多提基督信仰,免得再起衝突。後來到美國留學,家父規定每週都要寫家書,一次我在信上跟他說:『你若不信主,不管如何思念兒女,一天必成永訣,無限遺憾。 』他沒有回應。感謝神有憐憫,經過17年的禱告,他後來終於信主,而且信得很清楚,到處告訴人家他以前如何無知。一個已經認識神的人,神是很真實的,因為真的就是真的。
彼得所引用的經文出自詩篇16篇,與原文略有出入是因為從希伯來文翻譯為希臘文,又因彼得對神的經歷讓他對這段話有了更深的體會。詩篇說『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這裡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把神常擺在面前的人也必看見神常在他眼前,他就能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前無退路,後又追兵如以色列人過紅海也不搖動,因為祂會保護我們,也為我們開路。
有神同在也自然心歡喜,靈快樂,因為認識神是關係,正如我們與家人、朋友處得好是愉快的,有神作我們的神,我們的主,我們的父與朋友更是愉快。經文說『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為不管今生活得多好,若沒有來生就像有把刀懸在頭頂,怎能活得開心?相反世界雖不完美,卻有更美的家鄉等著我們,那又何妨? 『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何等寶貴的應許!
有神同在才知道如何活,『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詩篇作『必將』,『已將』是因為我們比大衛領受得更多,有聖靈引領我們進入真理。求主教導你珍惜與神的關係,看重經歷神的同在,走在生命之道上,並因常經歷神得著滿足的快樂,直到一天與主面對面。更深來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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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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